2009-07-27
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》,将全国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,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。四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.51元、0.54元、0.58元和0.61元。《通知》要求,今后新建陆上风电项目,要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。同时,继续实行风电费用分摊制度,风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,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。
(责任编辑:魏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