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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6号通告

2022-04-15

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昆山市划定新增封控区、管控区,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

一、封控区

1. 昆山开发区:博悦广场4幢一单元。

2. 淀山湖:双马路以北,马中路以西,安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以南,介泾江以东区域。

3. 千灯镇:宏洋路88号A幢、B幢、C幢宿舍楼。

封控区实行“区域封闭、足不出户”。


二、管控区

1. 昆山开发区:博悦广场4幢二单元和三单元、3幢、6幢、7幢所在区域。

2. 千灯镇:宏洋公司生活区(南湾丰产河以北)其他区域。

管控区实行“人不出区、严禁聚集”。


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、传染性强、传播速度快、易形成社区传播,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,配合、服从村、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。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做好个人日常防护。如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、鼻塞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异常,请及时向所在村、社区报告。

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。

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。


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

2022年4月14日


来源/昆山发布